DNR

今年的八月二十日是我最煎熬的一天。九十多岁的外婆确诊,远在加拿大的姐姐有子痫前症的风险需要紧急剖腹,还有我爸的白内障手术。如果这仨不是我的亲人,那我的话也可以说得云淡风轻些。幸运的是,时隔三个月,外婆痊愈了,我当舅舅了,爸爸吃饭不需要再灯火通明了。

这一年我看了很多新冠病人,从无症状到需要插管的都看了个遍,而最让我深思的是有关“拒絕心肺復甦(DNR)”的话题。当外婆确诊的时候,我就跟小姨说,医生一定会让你去签字,拒絕心肺復甦。果然一切都如我所料,而我也建议小姨去签,做这个决定是痛苦的,但我相信对于外婆来说是很最好的。

当医生检查了病人,衡量了她的身体状况还有病前的日常生活活动,觉得就算是急救了,活下来的几率也不高,这个时候我们就会跟家属解释,让他们选择拒絕为病人进行心肺復甦。所谓的拒絕心肺復甦,就真的是字面上的意思而已。氧气还是会给,点滴和止痛药还是会打,就算病人需要洗肾我们还是会替病人洗,一切都是以病人舒服为大前提。我的外婆就是拒绝了心肺復甦,依然健在的例子。

那什么是心肺復甦?其中就包括了不做胸外按压和不插管。胸外按压是什么概念,就是把双手放在病人的胸骨上,靠着身体的力气往下压至少五公分以上。我帮很多人压过,也压断很多人过。而插管就没那么血腥,不过如果病人插管时间久了,就得进行气管切开术,说人话就是在颈项开一个洞,让病人不用通过鼻子呼吸。

要知道,在现今医药法律普及的年代,不要以为一个病人去了医院,去世了,事情就草草结束了。相反的是会有很多问题随之而来,轻微的就是写报告交代治疗过程和死因,严重的就要出席所谓的死亡会议,然后被问十万个为什么,这些都是很麻烦的。所以当一位医生给了你这个选择,虽然不代表病人一定会离世,却也意味着活下来的几率有,但不高。

每每我给病人家属这项选择题时,往往大家都会犹豫不决,然后开始给兄弟姐妹打电话,而更多的时候就是尽管电话打了个遍,但依然下不了这个决定。因为大家都不想成为拍板定案的那个,也不想成为众矢之的,更不想背负着“杀人凶手”的罪恶感。

要知道这世上最公平的东西就是人人都会面临死亡,无论你是家财万贯还是穷困潦倒,死亡终究会到来。火葬土葬还是海葬对死者来说都不重要,毕竟已经没感觉了。但临终前是舒服是痛苦,那就很大分别了。试想想,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选择一种死亡方式,你会选择在睡梦中迷迷糊糊的就去见了祖宗,还是车祸之后到了医院,一群医生在你身上又压又插,熬了七天半个月后才被黑白无常带走。两者之间,自行衡量。

老一辈的人倾向于生命的长度,老人家都希望能够吃老老,活得越久越好,当然身体健康的话为佳。而我更在乎生命的宽度,还有生活的品质。当然,谁都希望质量和数量都可以兼得,但现实生活更多的却是鱼与熊掌。

多活一天,就能有多一天的精彩。这句话是建立在健康或者至少还看得见、听得到、吃得下的情况下。躺在病床上,右手一管强心剂,左手一管镇静剂,嘴巴一个呼吸机,鼻子一条胃管,下面还有一条导尿管。这样的你,心虽然在跳,但它还炙热吗?

生未必欢,死未必悲。最重要的是不要以爱之名,做着本质上伤害对方的事情。这和小时候父母一直用“我这样做都是为你好,因为爱你”没有分别。爱一个人,不是让在乎的人闭着眼睛痛苦的活着,而是让不舍离开的人,好好走。

情深,所以适时放手,拒绝心肺復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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